另一個逃避很久的大魔王-虱目魚皮。

對並非在海線一帶長大的人來說,整尾魚端上桌,除了清肉之外的其他部位,比如魚頭、魚皮、魚腸、魚肚、魚骨等等,應是最容易在餐桌上被挑出來,也最容易在廚餘桶中見到的。

的確啊,魚頭得從隙縫中挑出那不多的肉,骨多肉少之外,還有一雙死白的眼睛瞪著;魚皮質地黏滑、部分魚種的腥味又重,還可能殘留鱗片,除非催眠自己為了美貌多吃,否則是一口也不碰的;魚腸處理繁瑣,得把膽汁去除乾淨,還帶有內臟的苦腥,那種acquired taste*1可不是每個人都能適應,且保存不易、市場更難取得*2;魚肚油膩,一弄不好就破碎;雞豬牛骨相對魚骨熬湯便宜又易取得,更何況現在還有許多健康取向的魔法調味料,不必耗時費神,以上鮮魚的廢棄物,或者稱可食副材,卻變成台灣海岸沿線的普通家庭中,餐桌上常見的風味。

這種邊角料的滋味,於幾年前車禍為了營養逼自己吞下魚皮時還尚未體會,偶然拜讀扶霞(Fuchsia Dunlop)的《尋味東西》與沈嘉祿的《魚從頭吃起》才明白,這種邊角料在東方的飲食文化中實屬珍貴的部位,也只有飽足厭倦之際,才能由細吮骨間縫隙-醬汁、細肉、魚膠之美味,激起宴席上的另一波感官體驗。而我在某次初嚐水煮魚時,試著將頭尾拆解啃食,果然嚐到比清肉更妙的滋味,才知道書中所述為真-不僅僅在於感官口腹,更在於心理滿足。*3

我清楚自己對於濕軟膠質口感的排拒,比方蹄膀、豬皮、海參等等,皆是我的拒絕往來戶,魚皮的確是一個挑戰,想到在市面上看過魚皮零食,就決定要用炸的來料理,事先以米酒去腥、調味,上漿,下鍋炸至金黃,一氣呵成,配上預先調好的塔塔醬(這裡使用了優格代替美乃滋),一入口竟停不下來,沒有虱目魚的土味,更沒有自以為的腥味和難纏的韌性,根本是台版炸魚薯條,出乎意料的好吃!

以上即是繼前篇鮑魚清肉之外的大魔王挑戰,這兩個經驗都非常好,但老實說,在家炸東西還是有一定挑戰和難度,要能耐得住高溫燠熱,還有最後煩人的清潔過程,不過完成的是在外頭不太容易找到的料理,相信同樣愛在廚房用功的各位,一定也有相似的成就感來源,也絕對是在家烹飪的樂趣之一。

*1.acquired taste意指後天養成的品味,比如內臟、臭豆腐、納豆、甚至是酒、咖啡,人生中的第一口通常不會喜歡的味道。

*2.鮮魚三去過後的廢棄物,我們會把魚鱗和魚肚分別集中,魚肚讓回收業者拿去餵養土虱,試想這一大籃混雜不同魚種的內臟,即便想要利用,也得忍住腥味快手取出可食用之部位,還得避開膽囊…。

*3.Fuchsia Dunlop,《尋味東西》